记者日前从昆明中级法院了解到,2008年5月15日,亲亲公司和吕翔的案子最后由法院调解结束,法院最后认定,本案纠纷是因误会产生,调解后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内容如下:
一、亲亲公司公司在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被上诉人一次性适当补偿;
二、自调解书生效之日起,被上诉人放弃对亲亲公司的全部民事权利主张,并于即日起撤回已经向法院另案提起的诉讼主张;
三、自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途径发表对对方不利的言行;
四、一审案件的受理费为105元,由吕翔负担,二审受理费104.28元,减半收取,为52.14元,有亲亲公司负担。
法律是公正公平的,由于双方的民事纠纷实属误会,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自愿达成协议 ,同时上诉方把所有的诉讼全部撤回,这证明亲亲公司没有重大过错,对方所说的人身损害不成立,纠纷完全是误会产生的。
吕翔在提起诉讼时说亲亲公司服务员杨莉莉在吕翔家服务期间,导致宝宝生病住院,怀疑是因亲亲公司服务员护理不当导致的,而且说杨莉莉在服务期间没有拿到证书就去他家服务,不符合亲亲公司所说的内容,由此产生纠纷。
事实上,杨莉莉在他家服务期间就已经是高级了,而派到他家是按中级派的,他并没有在诉讼中说明这一点,而且他并没有证据证明服务员在他家服务期间存在过错,而且他在客户回访单也是亲笔签字确认的,这就证明他对亲亲公司服务员的服务是满意的,不存在他所说的诉讼内容。
在二审过程中,亲亲公司代理律师针对他的诉讼提出几点疑议,在证据不十分确实的情况下,对方也承认有些证据是不足的,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对方也表示这起纠纷完全是由误会产生,自愿和亲亲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在这起案子里,如果当事人杨莉莉一开始就配合,可能案子不会发生到最后这样的地步。所以这个案子警示了我们,如果再有类似情况发生,月嫂服务公司和月嫂服务员都要高度关注护理不当风险,月嫂育婴师们看护的小婴儿是疾病高风险人群,在尽力避免疾病发生的日常工作流程中,也要避免其家庭成员产生不必要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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